20条措施培育建筑业新质生产力
山东给智能建造发展“开方”
在塔吊上安装传感器,可以实时监测荷载、幅度、风速等数据,一旦接近临界值系统会自动报警甚至断电;基于BIM(建筑信息模型)技术,建筑项目动工前就在数字世界里“盖”了一遍,提前解决可能出现的各种管线碰撞、设计冲突问题……
如今,这样的智能建造场景正在山东的建筑工地应用。8月28日,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,对14部门近日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建造发展 培育建筑业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意见》进行解读。《意见》从6个方面提出20项具体措施,着力推进建筑业向建造更安全、质量更可靠、行业更可持续方向发展。
发展智能建造产业集群
为大力推动智能建造的发展,《意见》提出要在我省发展智能建造现代化产业集群,突破传统产业分散发展模式、培育路径,将智能建造产业纳入地区产业发展规划,打造数字设计、智能建造设备装备、智能生产等特色集聚区。
同时,加大市场化资金支持,重点对集聚区内数字设计、智能建造设备装备研发等领域的优质项目,通过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给予支持,实现“空间集聚+资金倾斜”双重赋能。
税收优惠是企业普遍关注的重点。我省将整合资金、税收等多元政策,构建智能建造全周期保障体系。对企业发生的节能节水、环境保护、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,将按有关规定享受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。
培育“智能设备+产业工人”协作模式
智能建造不仅是建筑业建造技术的更迭,更是一场深刻的行业变革,是培育建筑业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引擎,其核心是通过数字技术对传统工程施工方式、管理模式进行深度赋能。
《意见》提出要拓展智能建造创新驱动应用场景,打破“产学研用”壁垒,支持建筑业企业与高校、科研机构组建智能建造创新联合体,搭建深度协同平台。强化适宜技术应用推广,新出让地块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项目,支持在建设条件意见书中要求企业应用智能建造技术,将智能建造技术应用情况纳入工程评优、评奖、评价等内容。
当前,我省智能建造复合型人才还存在较大缺口。我省将发展“智能设备+产业工人”协作模式。在混凝土施工、构件安装、高空喷涂、塔机操作等高强度、高重复性、高风险场景优先使用人机协同方式施工,逐步从“多人一机”向“一人一机”“一人多机”转变。
构建完善配套标准体系
工程建设标准对推进智能建造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、支撑作用,而计价体系则是智能建造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保障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造价中心主任胡雪晶介绍,我省针对装配式建筑、部品部件智能生产及质量控制、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等领域,已制定发布18项标准。标准体系搭建上,已经发布了绿色建筑标准体系,质量、安全两个标准体系也即将出台。关于BIM设计协同、AI辅助设计等研发标准尚在研究制定。
我省将逐步构建支撑研发、设计、生产、施工、检验检测、验收、运维以及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发展等配套标准体系。同时,动态完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,聚焦机器人施工、大型智能施工机械设备装备等重点领域,科学制定计算规则,加强造价信息供给发布,为智能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提供计价技术保障和服务。
此外,我省还将推行智能建造全流程管理模式,大力发展工程总承包模式,逐步形成以工程总承包企业为核心、相关企业深度参与的开放型智能建造产业体系。(记者 方垒)